國務院總理李克強8月26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,部署防汛救災和災后恢復重建工作,支持受災地區恢復生產保障民生;確定圍繞保市場主體激發活力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舉措。
會議指出,今年我國雨情汛情多年罕見,長江、淮河等流域遭受嚴重洪澇災害,受災范圍廣,經濟損失大,是歷史上較嚴重的一年。有關地方和部門貫徹黨中央、國務院部署,科學防洪調度、及時組織避險等防汛救災各項工作有力有序有效,人員傷亡比常年大幅減少。當前仍要毫不松懈繼續抓好防洪救災,統籌做好南北方安全度汛、防臺風等工作。切實做好受災群眾安置救助、災區防疫。保證學校正常開學。中央冬春救災資金對受災較重和深度貧困地區給予傾斜支持。按照標準上限盡快落實國家蓄滯洪區運用補償。同時要落實地方主體責任,不失時機開展災后恢復重建。一是中央財政對受災較重省份倒塌和嚴重損壞民房,在現行每戶2萬元補助標準基礎上,每戶再增補5000元。二是支持修復災毀農田和大棚、圈舍等設施農業,做好種子等供應,抓緊改種補種,保證秋糧再獲好收成。支持受災商戶復業經營。三是抓緊推進水毀工程建設,支持地方搶修被毀道路、橋梁、中小水利等設施,推進城市防洪排澇設施建設,擴大有效投資。加大以工代賑力度,帶動農民工就地就業。四是積極謀劃推進關系長遠的重大水利工程。會議確定,在前期中央已下撥資金基礎上,今明兩年安排高標準農田建設補助資金160億元對受災地區予以傾斜。今年安排100億元自然災害防治補助資金支持有關省份恢復重建,安排100億元車購稅資金支持受災嚴重省份公路等建設。中央預算內投資也要加大對重建項目的支持。允許地方將抗疫特別國債、地方政府債、特殊轉移支付資金用于恢復重建。根據需要動用中央預備費150億元。通過各種渠道,中央和地方財政用于災后恢復重建資金規模約1000億元,并建立資金直達災區和項目機制。加強用地等保障。出臺具體措施,引導國有金融機構和農信社加強對設施農業災后恢復的支持。
會議指出,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和落實財政金融紓困政策并行推進,是激發市場活力、增強發展內生動力的重要舉措,對做好“六穩”工作、落實“六保”任務至關重要,要推出新舉措進一步做到門檻降下來、監管跟上去、服務更優化。一是確保年底前做到企業開辦全程網上辦理。開展住所與經營場所分離登記試點,市場主體可登記多個經營場所。二是圍繞便利企業生產經營、擴大對外開放、支持農業農村發展等,取消49項有重復審批情況的行政許可事項,將4項審批下放至省級部門,對其中需要修改法律的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法后施行。三是堅持放管結合、并重推進。有關部門取消和下放審批的同時,要擔負好事中事后監管責任,依法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違規行為。
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。